日前,四川内江交警在开展错峰行动时发现,一名女司机正穿着高跟鞋开车。面对如此女司机的违法行为,民警给了司机两个选择:一是按照法律条文处罚;二是发朋友圈认错,并集满 20 个赞。最终,该名女司机选择了后者。民警表示,此举可以让车主身边的人监督她,同时也能警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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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的这种判罚方式并非个例,在四川达州、广东湛江、广东佛山等地区都出现了类似交通违章处罚。而处罚对象多为不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也相对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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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 " 的交通违章处罚在国外也屡见不鲜。美国加州对于酒驾的惯犯采用的惩罚方式就相当惊悚,酒驾者会被强制带到停尸房观看现场解剖;如果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乱停车的话,警察会直接把你的轮胎扎破;而新加坡惩治酒驾惯犯的手段则更加残酷,政府会采用鞭刑 " 伺候 "。
然而面对如此 " 新奇 " 的交通违章处罚方式,网友们也表达出了不同的看法。
绝大多数人认为,此类执法方式更加人性化,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同时也达到了对交通法规的宣传效果,值得推广。
也有不少人觉得 20 个赞的数量太少了,要求集齐 60 个赞更合适,宣传效果更好。
较为 " 保守 " 的网友则认为,集赞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法治精神,遇到违法行为还是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另外,强制发朋友圈是不是侵犯了车主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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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友的质疑,律师给出了相关解释。根据《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的规定,违法的行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罚款或处以警告。这种发朋友圈的处罚方式属于法律行政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属于交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决定用哪一种处罚的措施(警告或罚款)。
站在交警的角度来看,尝试新的执法方式无疑是值得称赞的。过往扣分 + 罚款的处罚形式过于单一,且容易使得被执法者产生负面情绪,不利于执法过程顺利进行。朋友圈集赞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人性化,被执法者的接受度较高,而且无论是对其本人还是亲朋好友都有着不错的宣传作用,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规。
但是,朋友圈集赞绝不能完全替代法律法规的惩罚。如果说无意触犯或初犯是以教育为主的话,那么对于部分明知故犯,甚至是惯犯的人来说,简单的教育显然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对于故意违章的人应该从严处罚,提高违法成本,让这些人对法律法规产生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