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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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车辆分三类,9座以下按1类客车收通行费
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对车辆类别体系、客车分类参数、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货车分类参数、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补充六轴以上货车分类规定、明确专项作业车分类规定七个方面做出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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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标准修订内容,标准收费车型在原"客车"和"货车"的基础上,将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其中,客货车分类参数均不再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和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客车将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货车将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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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车型分类方面,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标准修订后,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的规定,核定载人9人及以下为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10人及以上核发黄底黑字号牌黑框线号牌。
货车车型分类方面,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六轴以上货车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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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省界收费站,年底前在籍汽车ETC安装率将达到80%以上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修订,将进一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有力支持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标准修订对于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收费公路费率体系,提升收费效率和收费公路管理技术,促进智慧公路发展,支撑交通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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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已有30个省份启动制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其中,北京等6个省份正在起草,到今年年底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将基本取消。已有11省区市制订ETC推广方案,年底前在籍汽车ETC安装率将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将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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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取消省界收费站,是在为打造智慧交通铺路,包括ETC支付、手机端支付,简化收费流程等等,都是在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为未来智能驾驶、甚至自动驾驶的到来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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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大部分新款车型上面都配置了L2自动驾驶系统,部分新上市新能源车甚至实现了L3级别的自动驾驶系统,这对道路通行效率和智慧出行都提出了更为复杂的需求。
在5月30日举行的第六届国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年会(CICV 2019)上,华为提出的未来汽车战略三大概念:"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也是未来智慧交通体系中的具体体现。未来针对道路设施,尤其是基础道路的划分有望实现全面的数字化,包括路段数字化、路口数字化以及标牌数字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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