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报料称,
一名司机在高速路上飙车,
(时速190多公里!)
且边开车边拍短视频
还发到微信朋友圈“炫耀”!
17日上午,根据上述网友反映的情况,肇庆交警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很快找到驾驶员陈某伟。
经教育了解,陈某伟供认其本人于5月14日下午独自驾车在S8广佛肇高速路段行驶过程中,有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且单手把持方向盘用手机拍摄行车视频,并将视频发上其本人微信朋友圈的事实。
交警部门调查核实后,对陈某伟进行了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教育,并对其驾驶机动车超限定车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开车不玩手机
切勿超速驾驶
商务合作&投稿请加微信:wczn01
End~
爱车,就关注玩车指南☟
玩车指南车友群请扫二维码☟
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