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驾照后,我们又多了一样要随身携带的东西。如果没带驾驶证就上路,难免会感觉心慌慌。遇到设卡查车时,也害怕自己会被抽查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和第九十五条规定,若驾驶员没带驾驶证,会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处理。事后驾驶员能提供驾驶证也得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 行驶时无其他违法行为,则给予口头警告或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2. 行驶时若伴有违法行为,则根据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处罚,然后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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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和我都有一个疑问,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交警系统难道识别一个人有没驾驶证都做不到吗?非得要每人都带驾驶证,不仅徒添麻烦,还浪费了资源。对此,交警给出了如下解释:
1. 若驾驶员的驾驶证被暂扣,可能暂扣信息并不能及时同步到交警内部网;
2. 一些特殊的地区或者网络不好的山区,会给电子查验带来不便。
以上问题在我看来都不是问题,凭借当今技术,交警部门想要解决这两个难题那都不是事。因此,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崔荣华便建议取消机动车驾驶证,转而实行个人驾驶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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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代表认为驾驶证和身份证是同一个号码,取消驾驶证,运用信息、大数据应用和生物技术,便可将驾驶资格绑定到身份证上。从目前的技术手段和实际执行来看,这个方案还是可行的。事实上,深圳和广州都曾试行过“电子驾照”。
2013年,国务院便提出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居民身份证法》确定登记指纹信息,保障了生物识别技术的合法性。
驾驶资格管理制度不仅方便群众的出行,还能免除驾驶证申领、挂失、吊销和换证等流程,减少行政成本。此外,还能杜绝伪造驾驶证的行为。对于这样的建议,我相信大家都会举双脚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