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纠纷大家也见过不少了。而就在近日,这么一件发生在福州某停车场的事却引起了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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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女士把车停到了福州一处商业停车场,因为特殊时期,所以停了有一段时间才去取车,但是在取车的时候却发现全车都有很严重的刮痕,甚至连底盘都出现了漏机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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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章女士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停车场的物业。而后物业调取了监控发现居然是一伙儿流浪狗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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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此,物业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是流浪狗造成的破坏,因为狗不会听人话,所以他们没办法给予赔偿。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损失,那么他们可以提供视频让警方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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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此,网友们也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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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认为只要交了停车费就要赔,而也有网友认为停车场并不提供看管的业务。
那从法律上来说,停车场到底有没有责任?应不应该给予赔偿呢?
如果是免费停车场或者免费停车位,那么确实如果停车期间造成了车损,管理人是没有看管义务的,只能自己找交警之后申请调取附近监控,找到肇事人之后向肇事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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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是收费的商业停车场,那么就是有义务对车辆进行保管的。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在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商业停车场可能会贴出例如车辆受损概不负责这类免责声明,或者说把场地费和管理费区分开,出事了之后就以此为借口拒绝赔偿,但是事实上这种霸王条款是完全没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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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只要在交了钱停车之后,停车场就与车主建立了一个有偿保管的关系。所以停车场是有义务看管车辆,并且对损坏的车辆进行赔偿的。
如果没有找到肇事者,那么停车场物业就应该对车主进行赔偿,在此之后停车场物业如果找到了肇事者,那么也可以向肇事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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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个事件中,虽然造成车辆损伤的是狗,但是停车场物业也是有责任对于章女士做出赔偿的。毕竟肯定也有他们看管不当造成流浪狗跑进去的原因存在,才会最终导致流浪狗对车造成损伤。而投喂流浪动物三次以上就有权对其进行看护,所以停车场物业对于章女士做出赔偿之后,他们也可以去找投喂过三次以上流浪狗的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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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实上,看停车场物业的态度是不想对章女士进行赔偿的。而且这种停车纠纷也不算少见了,由于不是路上造成的肇事,所以交警管不了。派出所也没法管这种事,这就造成了很多停车场物业态度强硬,就是赖着不做出赔偿,闹到最后车主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得以解决。虽然最终车主有很大概率会胜诉,但是这其中要付出多少时间与精力就很难说了。
很多遇到这种事,但是又怕麻烦的车主就会自认倒霉,走自己的保险解决。也是非常无奈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与停车场物业起过纠纷呢?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