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转载了一篇文章《别再洗了,红绿灯龟速起步就是陋习,开慢车有时更危险》,关于“路口龟速起步惹人烦”话题的。没想到文字的阅读量和点赞,以及留言互动非常积极。大多数车友还提到了另一种情况:亮绿灯了,但前面的车子却纹丝不动,而你刚好又处于“不准鸣笛”的区域……
还别说,眼下北上广深不少大城市,“市区24小时禁止鸣笛”早已成为常态。如果你开车在路上,明明前方绿灯了,但你前面的车依然没丝毫起步走的意思……你能怎么办?你最多只能用大灯闪他。但我们也能猜得到:大多数绿灯不走的司机,几乎都是在看手机,看入神了……
一个手机看入神的司机,能发现你的大灯灯光闪烁信号?——别指望了!最后你不得不摇下车窗大声高喊,希望以你“血肉之嗓”去喊醒前方司机。可问题是,如果前方车辆档次较高,玻璃都是双层的,隔音贼好……就算你喊破喉咙都未必有用!
我想但凡是有个两三年驾驶经历的同学,或多或少总遇到过这种令人气愤又无奈的情况吧?你说你能咋办?你下车去敲前车玻璃??你除了把自己气的火冒三丈,血压飙升之外,你别无他法。
广东出手!“绿灯不走”
要悲剧了!罚款300哪里逃!
但是最近广东交警开始向“路口看手机入迷,忘了绿灯起步走”的司机“开刀”了!日前,广东珠海开启全市大排查!为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珠海交警针对因玩手机导致延迟起步的车辆正式开罚!对“绿灯亮了却因为看手机而忽略了起步的车辆”罚款300元!
我们都知道,闯红灯是严重违法行为,那么“绿灯不走”是否又涉嫌违法呢?——在我国交通法规的“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写的很清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写: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允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绿灯长期不走也属于“违反信号灯指示”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依法进行罚款扣分……
而广东珠海当地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前方无障碍的道路上故意慢驶、停驶或者以其他方式阻塞交通的,处三百元的罚款。——因此珠海交警对类似违规司机罚款300元,合情合理,依法而行!
“操作电子设备拍照”多省执行
绿灯不走?罚哭你!
继珠海之后,广东的其他地区,比如惠州啊、东莞,还有其他省份。比如山东省会济南,再大虎悠所在的上海,目前也是在很多路口都架设了“操作电子设备拍照”抓拍设备,甚至部分大路口还有“常规性”的人工携带执法仪现场巡逻、巡视。
随着科技发展,如今是人手一部智能手机。有些人开车就是不规矩!成天自我感觉良好,唯我独尊。自己看手机挡住其他车的去路,被其他车鸣笛驱赶,或者大灯连续闪,甚至被其他车友破口大骂了,还觉得自己没错,甚至与人发生争吵甚至肢体冲突。
看手机入迷绿灯不走?是否违法?
当然违法!罚款还没完,要扣分!
可如今对于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警都加大查处力度了,无论如何这都是大好事一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三)项写明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而且违规者还不仅仅只是罚款这么简单!而是要扣分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只有一种情况,绿灯都不允许走!
这就是“拖尾巴”违章!
当然,文章的最后要给大家提醒一下: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即使是路口已经亮起绿灯,但我们依然是不允许起步走的,依然需要老老实实停在路口等待!——这种情况就是:十字路口严重拥堵。
也就是说:你看到绿灯亮起,然后你一脚油门起步走人了,可是你最终无法顺利通过路口,也被死死堵在路口中央——就是我们俗称的“拖尾巴”,那么不好意思!您可能也会被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违者将被处以罚款,记2分的处罚。
因此当你看到前方车辆遭遇绿灯而不动时,您也需要判断一下:是否是因为“路口拖尾巴”而前车不敢动。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那我们当然也要规规矩矩遵守交规,不能对守法的前车产生抱怨情绪,毕竟人家没做错!对此,车友们怎么看?文章底下文明留言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