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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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该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对该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违法收集用户相册截图信息、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过度收集用户人脸与个人亲友资料信息、过度收集桔视记录仪设备时的精准位置、过度收集司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分析乘客出行意图、索取无关电话权限、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相信大家看完后,是不是感到后背发凉,个人隐私信息已经被“扒”得一干二净,滴滴公司的意图究竟如何,与赴美上市是否有关联呢?让人不寒而栗。
滴滴公司在第一时间也是在微博发表了回应,坚决服从,认真整改。希望经过这次事件可以给各家互联网企业敲响警钟,不要辜负用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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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打车软件来说,信息安全是十分重要的,每天上下班经过的地点,出行习惯与时间都应该是各大出行软件公司需要着重保护的信息。加之现在很多APP动不动就是要索取剪切板信息,摄像头信息或者通讯录信息,都是与软件本身内容无关的信息,希望经历这件事后各家企业可以有所转变,与用户一起打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