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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利凭借其新车星越和向新发现小行星命名的营销宣传制造出极大传播声量,可近日却被“扒出来”涉嫌造假。
吉利新车“星越”最近存在感爆棚,尤其是吉利汽车称,吉利已申请将将一颗新发现的小行星命名为“星越”,并称吉利星越将成为唯一一款与星球共用一个名字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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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几天之后,天文专业人士指出吉利公司的声明“漏洞百出”,相关当事人也称“天文观测站只提供活动场地,与命名申请无关”!而目前越来越多消息显示,吉利汽车这次新车营销更像是蹭《流浪地球》科幻热点,打科学噱头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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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海报称,2019年2月22日,吉利最新发布的FY11车型定名为“星越”,吉利汽车同时向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发出申请,希望将一颗新发现的小行星命名为“星越”。吉利汽车称,该申请已“获准”,并称吉利星越将成为唯一一款与星球共用一个名字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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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吉利汽车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申请证书,证书中吉利汽车称:“吉利汽车下属天文兴趣小组于2019年2月10日,发现一个新的运行在火星和木星轨道之间的主带小行星。”根据该证书提供的数据,该“小行星”的视星等为18.9,绝对星等为“15.6”,公转周期为1674天。
吉利汽车在申请证书中向国际天文学联合会表示,申请将此小行星命名为“星越”,寓意“以新星闪耀宇宙,以速度越动时光。”在该申请证书下方,印有吉利汽车和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的字样和标志。
可随即,不少网友的疑问和天文专业人士的吐槽也扑面而来。北京天文馆馆长朱进是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小天体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4日他在个人微博中就吉利汽车发布的申请小行星命名一事称:“看到了相关的吐槽,申请小行星命名的事看上去有点扯,或是(企业)被谁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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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知乎上颇有名气的天文科普工作者刘博洋则专门发表微博文章,详细“揭穿”吉利此次宣传的漏洞和涉嫌“忽悠”的地方。其主要观点为以下四条:
1、小行星命名规则中,不允许商业性质的申请;
2、这颗他们所宣称的新发现的小天体,是否真实存在,仍然存疑;
3、即使存在,应该也还没有进行申请命名的资格;
4、即使有资格申请,接受申请的人既不是IAU MPC的正式成员、也不是命名审查小组的人,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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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博洋还专门查证表示,涉及申请命名的几位当事人,也就是吉利新闻稿中提到的:“……在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丽江观测站,正式向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简称IAU)递交了小行星命名申请。在中科院云南天文台丽江天文观测站站长和寿圣、云南省天文爱好者协会理事长苏泓的共同见证下,IAU近地小行星监测研究员姜萌接收了此次申请……”,情况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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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云南天文台丽江天文观测站站长和寿圣曾发微博专门声明,“吉利的活动我们丽江天文观测站只提供活动场地,小行星命名申请与我们无关,其真实性我们正在调查”。可不知为何,目前该微博已删除。
据刘博洋采访苏泓得知,苏泓说:“具体我不是太清楚,我是那天在高美谷调试设备,临时被他们拉去合影的。”
而另一位“IAU近地小行星监测研究员”姜萌,刘博洋调查发现他只是一位民间天文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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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目前网友对此事的评论,已经有不少指责吉利汽车营销过度,作假的声音。而在法律人士看来,吉利汽车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欺骗消费者,触及2015年3月15日颁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九)款:“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截止目前,吉利汽车官方并未就此事进行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