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套路太多。相信好多车友都觉得自己的12分都不够扣的。我在跟身边的朋友聊天的时候,都在说扣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分比钱重要。所以呢,还是那句话: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吧。如果感觉哪里的有疑问,也可以到交警大队进行行政复议。
![]()
在错综复杂的交通中,有一种情况就是要避让特种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优先通行权之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
本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只适用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公安机关的车辆都是警车,也不是所有的公安消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的车辆都属于本款规定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何为“执行紧急任务”,有关部门在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使用管理中都应作出具体的规定。如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消防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即为执行紧急任务。最后值得强调的是,上述特种车辆必须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使本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当需要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在禁行区行驶时,要提前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警示来往车辆和行人。
![]()
而如果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有条件避让却不避让的,扣三分罚200元。
其实第一点我们好理解,但是第二个有条件避让却不避让,这一点就很难判断了。所以路上碰到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避让以后,没被拍到,或者拍到了,没扣分罚款还好,一旦拍到了,就扣分罚款了,如果自己又有疑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还有一点就是虽然避让特种车辆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但是也得是在保证自己的安全情况下进行避让,总不能为了避让特种车辆,反而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吧?那么如何避让特种车辆呢?
1.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急救车先行。
2.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3.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4.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5. 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指挥,所有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当然遇到需要避让特种车辆的情况时,最好记录下避让时间、地点和特种车辆的车牌号等等,反正证据越多越好。因为万一收到因避让产生的罚单,可以作为复议的证据。
根据咱们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虽然说,避让特种车辆是我们的义务,但是也是分情况的,并不是说所有情况下,见到特种车辆都需要避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为了规范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使用,防止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权的滥用,本款进一步明确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也就说只有在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拉响了警报,我们才需要避让。而没有执行紧急任务,没有拉响警报时,我们就不需要避让了。如果避让了之后导致的闯红灯、压线或者其它的违章行为,致使扣分罚款,是没有办法撤销处罚的。
![]()
说了这么多,知道该什么时候避让特种车辆,什么时候不避让特种车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