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存在即合理。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微型电动车市场的蛋糕大得令人眼红:除了以五菱宏光MINI EV为首的一众正规军方兴未艾之外,还有数以百万辆的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
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老头乐”的现状基本上就是群雄割据,鱼龙混杂:绝大部分的生产厂家都是无证运营,至于像什么偷工减料、疯狂压榨成本之类的,只能说是见多不怪了。
不过话说回来,要啥没啥可能才是“老头乐”真正受大众追捧的原因。正是因为它要啥没啥,所以才实实在在地满足了老百姓的短途代步刚需:价格低廉、操作简单,不用驾照没有限制,就算交警扣了也不怕。
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可能就是“老头乐”目标群体们最真实的表现。
但它们是真的对安全不在乎吗?
当然不是,问题是他们没得选择。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谁又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呢?
一台售价还不及新款苹果手机的“老头乐”,组装全靠厂家临时请回来的小时工,而且结构设计跟制造工艺更是无从考证。就这样一台开多两天我都怕散架的交通工具,谁又敢说他开起来真的不害怕?
但是,人民也是真的需要“老头乐”。下雨淋不着,刮风吹不到,一台一万二,要啥自行车。“老头乐”得实惠、便捷,不就是普通老百姓对交通工具最朴素的愿望吗?
所以国家对于“老头乐”的态度,不应是堵,而该是疏。
之前有个新闻真是看得我又笑又气:一交警在执勤途中拦住了一大爷开得“老头乐”,大爷拒不接受扣车,他给出的理由是:“你这都给我买回家了,为啥子不给我开出门呢?”
是啊,这句话确实令人无从反驳。既然我能通过合法方式购买,那为什么我使用起来就成了违法行为呢?
好在国家终于要对“老头乐”的泛滥下狠手了。
近日,工信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其中,意见稿中就提到了要对微型低速电动车进行严格的技术指标规范,符合规范的车型才能合法上路。
在意见稿中,部委的意思非常明显,即满足人民的出行需求,允许低速化、微型化的电动车发展。并且,工信部还将低速电动车的尺寸、重量、碰撞测试、最高车速、电池形式等多方面做出了明文规定,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意见稿中的意思解读:对于低速车的生产标准,细则未提到的要求全部按照传统乘用车的标准来执行。这也就意味着,那些没有研发、测试能力,没有标准化流水线的各路李鬼,在这一条上直接就被拒之门外。
而随着此次针对低速电动车的全新法规出台,“老头乐”将不能继续游走在灰色地带,同时这也意味着,“老头乐”终于能从产品源头正式接入正规监管渠道,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从小编的角度来看,“老头乐”能从无序走向有序,是喜大普奔的。不过在这里也存在着一个问题,要想从根源上整治“老头乐”造车的交通隐患,有法可依真的够了吗?
我们可以来看一组数据:根据工信部统计,在2013-2018年期间,全国因“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高达83万起,1.8万人因此丧生,而且还造成了18.6万人受伤。
这其中,有多少是因为车辆的机械性能不达标造成的?又有多少是由于驾驶者的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
所以小编认为,对于“老头乐”地整治,仅从车辆规范上做到合法上路是远远不够的,比安全更重要的,是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意识。
对于老年消费者来说,人到老年,耳聋眼花,腿脚不便这些都是客观事实;再加上他们学习能力、思考速度的逐渐下降,有时候想要提高安全意识,确实也是有心无力。
总的来说
不管怎么说,国家从人民的需求出发,没有对“老头乐”采取一刀切、直接取缔的措施,而化堵为疏,通过立法去引导符合规范的车辆合法上路,从这一点来看,小编就要为这次的意见稿点个赞。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法可依并不算对“老头乐”带来的交通隐患斩草除根,如何提高“老头乐”驾驶员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部委们依旧任重道远。(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