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车尔摩斯
![]()
眼看就要到春节假期啦,相信在外务工的人员都已经买好了带给老人孩子的物品,准备启程回家了吧?但就在前几天(1月24日),一辆车牌号为粤BBL519的客车在G4w2许广高速荆岳大桥收费站被交警拦下检查,司机被罚款200元,理由是行李箱有两个袋子装着萝卜、大蒜、白菜之类的农作物,这属于“违规载货”。
![]()
对于罚款200元的问题,网友基本是站在客车司机这边的,而司机也非常委屈:“以后开大巴的师傅们,不要让乘客带蔬菜上车,这是违规载货!”对此广大网友也认为,自己在外面拼搏了一年,难道春节带点东西回家也有错?还是说现在流行空手回家了?而且客车设置的行李箱不拿来装东西拿来干啥,做摆设?
但当时交警非常严肃地表示:蔬菜就是货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但是,这个“货”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范围,而前文中提到的两袋蔬菜是属于乘客行李还是“货”呢?既然没有充分的理由去支撑这两袋东西就是“货”,交警的处罚决定是不是太武断?
![]()
最终结果:撤销处罚、赔礼道歉!
在事件发酵和舆论的压力下,湖北高速交警在1月27日0点左右发布情况通报:经总队执法督察大队核查,对客车司机万某某交通违法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处罚失当,并作出以下决定:
1. 依法撤销处罚决定;
2. 暂停相关民警执法工作并开展调查;
3. 责成监利大队大队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
至此,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湖北高速交警也算是快速地给了当事人以及广大网友一个满意的答案。
![]()
![]()
小编提示:该点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