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以后 行业】广州市在车辆限行方面实施的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然而,由于近期新冠疫情的影响,为减少群众因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而发生的交叉感染,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6月6日起暂停实施“开四停四”措施。
![]()
不过,近期,有消息称广州将要进行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限行新规确实是真的,但仅与天气应急预案有关!
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对应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等3个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时,将实行机动车限行!
![]()
预警分级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24小时)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等3个等级,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或特殊季节空气质量管控期间,根据空气质量保障的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当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不再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则结束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时,将对机动车限行
根据《预案》,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有机动车限行: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对国三排放阶段的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限行;
强化对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的尾气排放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机动车限行: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对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限行;
对大型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的柴油货车进行运营调控,保留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行必要的货物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加强对重点路段、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节点货运车辆的抽检和查处力度。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机动车限行: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对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限行,对其他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纯电动汽车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
对大型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的柴油货车进行运营调控,保留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行必要的货物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城市用车大户燃油燃气运输车辆停止运营。
运输散装物料燃油燃气车辆全面禁行。
加强对重点路段、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节点货运车辆的抽检和查处力度。
除了机动车限行,《预案》还提出倡议包括倡导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等,同时要求各区应逐个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