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深圳了。
深圳的罚款额度很明显已经高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了,不少车主也对此有疑问:深圳这种“特立独行”的交通违章罚款的规定合理吗?深圳加大罚款的具体理由是什么?如果说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深圳能有上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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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深圳网友留言
其实,深圳罚款的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该条例是深圳特区的立法,当然是合法有效的。特区的立法权,来自全国人大的授权。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深圳经济特区组织实施。之后《立法》在第90条第2款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这就是深圳特区的交通法律不同于其他地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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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编觉得,特区立法的变通法律,一般是指根据地方需要,改变法律的执行方式方法,达到维护社会秩序,而简单地加大交通罚款,难谓为法理上的变通。以实际效果论,这样高额罚款的管理之下,深圳的交通秩序就比全国其他城市好么?恐怕也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