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
从这天起,醉驾不再只是普通违法行为
而是被定性为危险驾驶罪
到今年,醉驾入刑已有整整十年。
从2019年起,“醉驾”已取代盗窃
成为刑事追诉的“第一犯罪”,每年30万人醉驾入刑。
是什么导致醉驾数量如此之多?
是大家对酒驾的定义不够清晰?
对酒驾的成本不够了解?
还是法律对酒驾的查罚太严了?
酒驾的定义:
当超过或等于酒驾标准的最高值80mg/100ml时,就是醉酒驾车。
具体一点说,一个成年人在饮用一纸杯啤酒后,立即抽血化验,血液酒精含量就可达到20mg/100ml以上。
而达到以下饮酒量,便可定义为醉酒状态
70度白酒————————二两八钱
60度白酒————————三两
50度白酒————————四两
40度白酒————————五两
10~20度黄酒——————1斤
10~20度日本清酒————1斤
12~16度葡萄酒—————1斤2两
3~5度啤酒——————3瓶或6听易拉罐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个人体质不同,这个数字可能略有差异)
我酒量大,能比别人多喝点没事!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算处于驾驶行为当中。
不出小区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小区门口等地点饮酒驾驶,经过交警测验调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按相关法规处理。
搭乘酒驾车出事不担责?
明知司机喝酒还要坚持乘车,出事造成自身损伤,因为自身也存在过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与后果。
隔餐、隔夜酒不算酒驾?
饮酒间隔时间即便过了一晚,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还可能构成酒驾、醉驾,即“隔餐醉”或“隔夜醉”。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
因劝酒导致饮酒者酒驾出事不担责?
宴请中参与者因饮酒出事,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4种情况: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坏的
一旦带着上面这些认知的误区贪杯醉驾,那相应要付出的成本,可能多得你不敢相信 ↓
图片来源:广东交警、警官漫说
202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建议提高醉酒驾驶的入罪门槛。每年已经有高达30余万人因该罪被判刑,他认为,罪犯越多,社会对立面越多,社会治理难度就越大。对醉驾者“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该一判了之。”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也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主要是理由是:第一,老百姓不认为自己犯罪。就是喝了一二两酒就构成犯罪不认可。第二,没有危害性。喝了酒,自己开车很稳,没有任何的危害性。应加大对深度醉驾和对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行为的处罚,对一般酒后驾驶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准重新拿证的行政处罚,既可以基本剥夺酒驾、醉驾者再犯的可能性,足以警醒教育社会公众。
从醉驾入刑后,争议不绝于耳,从晚近的司法“松绑”到如今的立法“放宽”或者“取消”,危险驾驶罪一路走来,可谓“跌跌撞撞”。“取消论”甚至“修改论”似乎均“不可行”。
大家认为,现行对醉酒驾驶的惩罚是否合理?该不该因醉驾案多而提高入罪门槛?
最后
有一种叮咛叫滴酒莫沾
有一种感觉叫望眼欲穿
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
有一种温馨叫阖家团圆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希望每位驾驶人都将这句话记于心、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