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在收费站发生拥堵,而且已经到主线了,就免费放行。这个看似利民的“治堵”措施实施也十年有余了,但一直仅在上海、江苏、广东等部分地方施行,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实施,每个地区的放行的规定也有所差异。
上海市:车辆排队长度超1000米,部分或全部车道免费放行。
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上海市收费高速公路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车流量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当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长度超过一千米时,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不妨碍前方道路通畅情况下在收费道口采取部分或者全部车道免费放行措施;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通行管理措施时,经营管理者应当配合,保障车辆有序通行收费道口。
江苏省:收费站车辆排队超过200米,即可免费放行。
根据《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车辆拥挤、堵塞。
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二百米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距离收费道口二百米处设置免费放行标志。
广东省:拥堵超200米,间歇性免费放行。
广东省则规定,要求收费站间歇性免费放行,条件为“收费站开足收费通道,仍出现排队交费车辆严重拥堵且平均超过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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