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委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21年1月30日起,召回2019年3月29日-2020年9月27日生产的部分小鹏G3,共计1339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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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召回原因是逆变器直流母线电容上连接铜排螺丝的镀锡端子因锡须可能会造成高压直流电正负极间短路,导致逆变器无高压电供应。如果这时车辆处于停车状态,可能无法再次启动;如果处于行驶状态,可能会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小鹏汽车将为召回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逆变器,以消除隐患;并且承诺,若发生因逆变器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小鹏汽车将依法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