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角轮胎与李宝良侵权案公布,判定李宝良存在侵犯三角轮胎的“三角”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三角轮胎胜诉。
这起民事案件源于2019年,李宝良在其网店“畅达轮胎店”上先后向消费者王志强销售6条假冒“三角”商标的斜交工程轮胎。
2019年1月,李宝良从不明渠道购买2条假“三角”轮胎,进价为每条3150元,型号为23.5-25。然后以每条轮胎3750元的价格卖给青岛的车主王志强,通过德邦物流发给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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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在2019年5月31日,李宝良又从不明渠道以每条1700元的价格,购买了2条17.5-25普通型“三角”轮胎。然后分别以每条1900元(17.5-25普通型)和每条3500元(17.5-25加重型)的价格卖给王志强,并通过宇佳物流发给王志强。
上述两笔交易中,王志强均用微信结付了轮胎货款。因此,在这起案件中,李宝良违法经营额为18300元,违法所得1500元。
在此案件中,李宝良辩称“从未开设过网站销售轮胎,是王志强电话主动联系然后微信聊天后购买的6条轮胎”,但被法院判定不属实,最终李宝良需赔偿三角轮胎5000元。
因为其中最关键的一点证据便是:李宝良属于无业人员,直至案发时,未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李宝良根本没有轮胎店,也不从事任何轮胎经营活动,但是却在网上售卖轮胎!
李宝良侵权的三角轮胎是国内最大的轮胎制造商和供应商之一,业务范围覆盖商用车轮胎、乘用车轮胎、工程子午胎和巨胎、特种轮胎等,年生产能力2500万套。
三角轮胎的“三角”商标于2000年9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我国轮胎行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这么多年来,“三角”品牌轮胎获得广大车主的认可和赞誉。也因此,李宝良盯上了三角轮胎。
网购到假轮胎屡见不鲜,
买轮胎一定要认正规渠道!
其实,在这起案件中受骗的王志强不是唯一在网上买到“假轮胎”的车主。这几年,已经有不少车主被网上轮胎店“坑”了,买到了假轮胎。
不可否认,网络在一些方面的确是为大家提供了便利,但是由于网络监管还不完善,网上的产品参差不齐。
就比如在刚刚过去的12月,在网上竟然可以买到2021年第一周产的轮胎。
一些昧着良心的商家制造各种假货之后在网上售卖,为车主带来的不只是金钱上的损失,还会对车主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因为轮胎作为汽车与地面的唯一接触物,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小邦提醒各位车主,轮胎安全=生命安全,万不可以为了省钱而买你认为的“正品轮胎”!
因此,各位车主在买轮胎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找正规网店购买轮胎。另外,若非必要的情况下,尽可能到正规的实体轮胎店去购买轮胎,因为即使随后发现轮胎有问题,也有迹可循,毕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