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以后 行业】近日,广州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该《通知》指示,广州市将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规范新能源汽车指标申领流程。简单解读,这份《通知》意在强化新能源厂家的责任,对安全以及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通知》提出,对符合要求的厂商发放《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施行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有权要求销售商出具此凭证。消费者需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应向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出具“凭证”。
而要获得“凭证”,厂商须符合7个条件:
1. 车辆型号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中小客车,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中小客车。
2. 车辆型号发生热失控事件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信息管理机构报送材料,发生率应小于万分之一,并且未致人死亡。
3. 车辆型号符合强制性标准及标注声明的执行标准,在亚热带湿热气候中心城市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行,按《亚热带湿热气候环境下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规范》中的典型项目检测合格。
4. 车辆型号如实标示性能参数指标。
5. 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将其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并在广州市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有力的公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
6.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市设立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7. 新能源汽车厂商没有发生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各级财政补贴情况,不存在补贴资金应退未退情况。